包头黄河湿地中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编了
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面向公众正式发布了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这是32年来首次重大调整。与原《名录》相比,新《名录》主要有两点变化:原《名录》物种全部予以保留;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
根据新版《名录》,多种包头黄河湿地内常见或有监测记录的野生鸟类保护级别发生了变化。在目前监测到的231种鸟类中,属于国家Ⅰ级保护的有11种(新增1种,升级5种),国家Ⅱ级保护的有37种(新增11种)。
经过我们梳理,分享如下:
游 禽
包头黄河湿地鸟类中最大的类群,种类多,数量大,每年在黄河湿地栖息停留、繁殖育雏。
卷羽鹈鹕(升为Ⅰ级)
青头潜鸭(新增Ⅰ级)
黑颈䴙䴘(新增Ⅱ级)
鸿雁(新增Ⅱ级)
斑头秋沙鸭(新增Ⅱ级)
涉 禽
鸻鹬类也是包头黄河湿地候鸟的重要类群。此次进入名录的鹬类每年的春秋季节来到包头黄河湿地,主要分布在沼泽、滩涂区域。它们会在此中转停歇,为了接下来的旅途补充能量。
小青脚鹬(升为Ⅰ级)
白腰杓鹬(新增Ⅱ级)
翻石鹬(新增Ⅱ级)
大杓鹬(新增Ⅱ级)
阔嘴鹬(新增Ⅱ级)
猛 禽
包头黄河湿地位于全球鸟类迁徙路线的重要节点,周边地貌类型多样,为多种猛禽提供了丰富的食物资源和多样的栖息环境。新“入列”的乌雕、草原雕和猎隼是黄河湿地的常客。每当迁徙季节的正午,我们时常可以看到它们在高空盘旋的身影。
乌雕(升为Ⅰ级)
草原雕(升为Ⅰ级)
猎隼(升为Ⅰ级)
鸣 禽
因为鸣声悦耳、外形漂亮,常被人为捕捉作为笼养鸟,栖息于湿地周边的林地。近些年来野外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
红喉歌鸲(新增Ⅱ级)
蓝喉歌鸲(新增Ⅱ级)
蒙古百灵(新增Ⅱ级)
云雀(新增Ⅱ级)
新《名录》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和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决心。让我们保护好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一起携手努力缩短这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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